肌理
Reasoning and Structure
中国清代翁方纲提出的诗论主张,主张“为学必依考证为准,为诗必以肌理为准”。
“肌理”二字源于杜甫《丽人行》“肌理细腻骨肉匀”之句。肌理本来是指肌肉的纹理。翁方纲借用肌理论诗,理是指义理和文理。
义理为“言有物”,指以六经为代表的合乎儒家规范的思想和学问;文理为“言有序”,指诗律、结构、章法等作诗之法。
义理为本,通变于法,以考据、训诂增强诗歌的内容,融词章、义理、考据为一体。
翁方纲以学问为诗,用韵语做考据,遭到袁枚“错把抄书当作诗”(《仿元遗山论诗绝句》)的批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