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例句] I always remember the number of my ID.
[误译] 我总是记住我的许多所得税。
[原意] 我总是记住我的身份证号码。
[说明] 之所以产生误解,是由于把the number of与a number of 混淆了,后者才是“许多”、“一些”、“若干”之意。而the number of是“……的号码(或数目)”之意。后者是固定短语,前者则不是。句中的ID不是income duty(“所得税”)的缩略,而是identification card(“身份证”)的缩略。